管道标识浅谈-可燃液体篇
管道标识浅谈——可燃液体篇
可燃液体:
国家标准中没有对可燃液体做标准定义,从字面理解即为可以燃烧的液体。但是在可燃液体中,有一部分易燃液体,在国标中被定义为危险化学品。
何为易燃液体?
《GB13690-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》3.3 第3类 易燃液体:
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、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,但不包括由于其他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。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℃。
在管道标识国标《GB7231-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、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》中,第4项 基本识别色 里,可燃液体管道识别色为棕色:
物 质 |
基本识别颜色 |
颜色标准编号 |
色 样 |
水 |
艳绿 |
G03 |
|
水蒸气 |
大红 |
R03 |
|
空气 |
淡灰 |
B03 |
|
气体 |
中黄 |
Y07 |
|
酸和碱 |
紫 |
P02 |
|
可燃液体 |
棕 |
YR05 |
|
其他液体 |
黑 |
—— |
|
氧气 |
淡蓝 |
PB06 |
|
可燃液体一般为化学品,识别符号常用中文名称+分子式(或英文名)形式标明,例如:甲苯C6H5CH3,或甲苯PhMe。
同时,可燃液体中的易燃液体部分属于《GB13690》所列的危险化学品,所以按照《GB7231-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、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》6.1 危险标识的规定,需要设置危险标识。
另外,可选择性标注国标危化标识或GHS标识:
2021年5月14日 1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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