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道标识浅谈-最简标识篇

管道标识浅谈——最简标识

 

在管道标识国标《GB7231-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、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》前言第一句话就介绍了:本标准第4章4.1;第6章6.1、6.2为强制性的,其余为推荐性的。

 

这句话的意思是按照这个标准,做到了4.1,6.16.2,就符合国标了其他可以按照各个企业的需要,选择是不是按照这个标准来。

 

那我们下面就分别来看看这三个强制标准介绍了什么:

 

4 基本识别色

4.1根据管道内物质的一般性能,分为八类,并相应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编号及色样(见表1)。

 

表1

物 质

基本识别颜色

颜色标准编号

色 样

艳绿

G03

 

水蒸气

大红

R03

 

空气

淡灰

B03

 

气体

中黄

Y07

 

酸和碱

P02

 

可燃液体

YR05

 

其他液体

——

 

氧气

淡蓝

PB06

 

 

按照这条标准,只需要标注不同类型管道的识别色就可以了(前提是识别色按照颜色编号)。识别符号(介质)和流向都可以不标,因为这些不是强制的。像下面这样(不一定只有这三种,只要有识别色就行)

最简管道标识.jpg

6 安全标识

6.1 危险标识

  a)适用范围:管道内的物质,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,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。
  b)表示方法:在管道上涂150mm宽黄色,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(见附录A),安全色范围应符合GB2893的规定。
  c)表示场所:基本识别色的标识上或附近。

 

如下图:

最简管道标识-危化品.jpg

 

6.2消防标识

工业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GB13495-1992的规定,并在管道上标识“消防专用”识别符号。标识部位、最小字体应分别符合4.5、5.4的规定。

 

这里引用了4.5和5.4两条,分别如下:

 

4.5当管道采用4.2中b),c),d),e) 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,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、终点、交叉点、转弯处、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。

 

5.4 5.1 和5.3中的字母、数字的最小字体,以及5.2中箭头的最小外形尺寸,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符号来确定。

 

另:GB15630-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》6.8:在所有有关照明下,标志的颜色应保持不变。

 

如下图:

消防管道标识-不带箭头.jpg

 

总之,除消防管道外,其他管道的识别标识没有强制要求,但是基本识别色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标识是强制要求设置的。

2021年6月15日 16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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